合同法规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刑事法律风险有哪些

作者:匿名 日期:2016/10/11

  核心内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刑事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文,深圳合同法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刑事法律风险的知识,供大家查阅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刑事法律风险有哪些?

  第一、尚处于洽谈期而对外宣称已经拿下工程,与他人订立分包合同收取预付款或者保证金,是否构成犯罪?

  在建筑工程行业,许多公司都需要通过签订分包合同来分解工程,这种做法并无不妥,然而,实践中许多公司在尚未获得工程承揽资格便对外宣称已经获得,以有意分包来吸引小的公司,并且与对方签订分包合同。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当公司未能承揽到工程时,不能归还所收取的预付款或者保证金则很有可能触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为了获取分包合同,给承包商一定的好处费,是否构成犯罪?

  许多公司为了获得工程的一部分,经常给承包商或上级单位一定的好处费、回扣,而且这一现象在实践中非常普遍,殊不知,这一行为因对象的不同已涉嫌构成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1)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2)对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